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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废钢回收公司的废钢验收规范是怎样的?
2021.11.26

山西废钢回收公司的废钢验收规范是怎样的?

1.废钢验收按公司相关合同要求以及采购计划进行验收。

2.废钢技术条件需要符合废钢标准GB4223-2004。
3.废钢应按种类、大小进行分开、分类堆放。
4.废钢入库卸料,进行验收,验收人员应全程跟踪检验,废钢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:
⑴废钢中不应混有铁合金、有害元素、生活垃圾等。
⑵废钢中禁止混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、封闭器皿等物品。
⑶废钢表面不得有严重锈蚀,表面有锈蚀的,轻薄料及刨花比例不得大于10%;重质料表面锈蚀不得超过3mm。
⑷废钢表面和机器零部件内部、打包件内部不得存在泥块、水泥、河沙、油污等与废钢无关物。
⑸废钢中禁止混入橡胶、轮胎、塑料制品;表面有涂塑、涂锌等涂层件必须清理干净方可使用。
⑹废钢中不得有成套的机器设备以及结构件,如有拼装件,必须拆解且压碎或割开,确保内部无密封、油污方可使用。
⑺各种形状容器及罐筒应全部从轴向割开;机器部件(发动机、齿轮箱等)必须清理燃品和润滑剂的残余物方可使用。
⑻废钢中禁止夹杂带有放射性废物;废钢铁放射性污染应该符合GB16487.6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类及SN0570进口废金属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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